无遗嘱

母亲去世,婚生子与继子对簿公堂争房产

张女士与许先生原是一对夫妻,婚后育有一子小许。后因生活琐事,双方感情破裂离婚,小许随父亲许先生生活。后张女士与陆某再婚,陆某带着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小陆一起生活。但张女士的第二段婚姻也没有得到美满的结果,婚后第七年,张女士与陆某离婚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,约定两人共同

母亲 房产 继子女 继父母 无遗嘱 2025-09-21 19:06  8